,胳膊上有咬痕,这些情况足以让孟凡辉进入讯问室接受讯问。
但专案组心里并没有底,因为孟凡辉有不在现场的证据。
调查得知,孟凡辉平时加班和应酬较多,在7天前被公司派往外地出差,当晚女儿被送到外公外婆家,孟凡辉和妻子去必胜客吃了顿饭,花了230元,有发票。
死者的死亡时间为3到5天,而孟凡辉却在7天前离开了本地,按理说不可能是凶手。可他胳膊上的伤又如何解释呢?
冯大队长找到我们,让我们趁着孟凡辉被讯问期间抓紧寻抄线素
其实这个案子有很多问题没弄清楚,比如具体死因。病理检验和毒化检验都没做出异常情况,无法判断死者是否溺水死亡。
我们技术科单独开了个小会,大家梳理了所有物证,对需要进一步检验的物证进行了检验。
对死者腰部的弧形压迹进行测量,推断衬垫物应该是具有圆形或弧形按触面的硬质物体,圆弧的直径为10厘米。
赵法医带我去实验室,找出提回的“手套”,对上面的肉刺进行检验,那是木质的肉刺。
傍晚,夕阳西下,我们来到了死者家中。死者家所在小区离现场并不远,车程大约5分钟。
孟凡辉家在一楼,带一个小院子。家里的陈设没有异常,没有明显翻动或清理的迹象。
我们对死者邻居进行了走访,其中一户邻居反映,几天前曾听到些动静,但两口子经常吵架,大家早就习惯了。
南边阳台外面就是小院,院子正中是一个景观池。池水有半米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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