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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车来到河边,背着孔玲走向河边,把尸体抛入河中后返回,地上留下了7个脚印。
回家后,他把抛尸时穿的那双鞋,连同妻子的鞋袜一起扔掉了。
孟凡辉继续去外地出差,并和情人密谋,制造不在场证据。
证据比较完备,基本可以定性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最后法院没有判刑,孟凡辉被无罪释放,专案组的战友都难过了很久。
“为什么无罪释放啊?”李筝把手中的咖啡杯重重放在桌上,里面的咖啡溅到了桌上,把我和王猛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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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证据链不完整。”我回忆起当时的窘迫,感觉像被人批得体无完肤。我平复了激动的心情,对李筝列举了当时对方律师及法院的主要依据。
1.死亡时间不确定,不能排除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据。
2.命案中最重要的物证——尸体已经被火化,做出硅藻的器官是否为死者器官存疑。
3.作案工具树枝和小宝塔只是存在可能性,因未检出DNA,并不能直接认定。
4.因死者平时有机会接触汽车,所以警方认定的抛尸交通工具及灭火器均不具备证据效力。
5.嫌疑人身上的伤只能说明两口子有过争执,但不能认定与死者的死有关。
6.现场的脚印与嫌疑人足迹吻合,但并非同一种鞋,也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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