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早朝上正德帝便宣布,改杂税为摊丁入亩、赋税合一、计亩征银、火耗归公等先帝时期就定下来的政策。
这件事情早在隆庆帝在位时期,不少人就已经看出了点端倪来。
毕竟隆庆帝顶着那么大压力,砍了那么多脑袋,不可能就只是查个账本那么简单。
相较于原本的摊丁入亩政策,正德帝多加了几条限制规则。
如地主对佃户田亩租金,不得多于多少银子。
逢天灾、人祸,可向朝廷申请税银减免,禁止私向百姓加税,一经发现,分三等罪惩处。
第一等,也是最轻的一等,倘若未经朝廷允许,擅自逾越朝廷制定的租金限度。不但多收取的租金要罚没,地主本人也要吃一年牢饭。
第二等,地主藐视王法,超收地租严重。一经发现,罚银十倍,当庭裸鞭笞三十。享牢饭三年。
第三等,也是最严重一等。如果因为擅自加租,导致恶性事件,如底层百姓死亡,或是恶劣影响。
视为藐视皇命,以藐视君威、蓄意杀人罪论处。
不单单是地主被戴上了项圈。
正德帝还规定,凡一地主官麾下,有一等罪者,视情节罚俸。
有二等罪者,视为失职,要进行严厉的惩罚。
如果主政官员治下,有大地主犯了第三等罪的。那就是渎职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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