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笑的东西,盛闻之竟然听得很认真。
“最后,”商叶初口干舌燥道,“这个沈总,是个附庸风雅的人,最喜欢和文化人打交道。我高中学历,你比我有文化,你去了,他多少更好说话些。”
盛闻之咽了口口水,点了点头,脸上竟然露出十分郑重的表情:“我知道了。”
商叶初怕他冲动,多生事端,又叮嘱了一句:“待会儿如果沈总有什么不干不净的动作,只要不是太过分的,你就当没看见。”
盛闻之露出艰难抉择的神态,似乎将这场饭局当成了一场战役。
商叶初暗暗松了口气,她也不是真想把盛闻之带到饭局上:“这种事太为难你,算了吧,你别上去,在车里等我好了。”
盛闻之和传统男性的思维不一样,正常男人听了这话,大抵会被激出一些英雄气来,或者为了面子硬着头皮而上。盛闻之不同,他会把这句话当成赦令,二话不说地离开。因为他的双眼不愿意见这些世俗的苦难和算计,他是个活在无尘套子里的懦夫。
商叶初等着盛闻之转身走人。不想,盛闻之咬着牙思索了一会儿,竟然看向商叶初点了点头:“不,我要陪你上去。”
盛闻之吃错了什么药?商叶初有些无措:“不用——其实——”
盛闻之将披散的长发束在脑后扎起来,犹豫片刻道:“我想取材。”
好吧!
一瞬间,商叶初几乎要笑出声来。对眼前之人所抱的一切幻想都会被他亲手湮灭。商叶初不再推拒:“可以。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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