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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邦刚好走进谷仓,把手里拿着的衣物丢向路平,说道:“你穿上试试,之前的那些破烂玩意就别穿了。”
路平也不矫情,接过衣服,迅速完成穿搭。
望着对方身穿的黑色皮质夹克衫,刘兴邦低声喃喃道:
“真像啊。”
“像什么?”路平踩了踩脚下刚穿的,有些老旧但是完好无缺的高帮战靴,下意识问道。
“我儿子和你的身高体态很像,他以前常穿这身衣服。”
刘兴邦的嗓音低沉了许多,说道:
“他从小就崇拜我,长大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
“在白鹭保卫战的时候,政府召集附近的老兵,我立即参加了。”
“搞笑的是,我这个当爹的要听儿子指挥,分配到了他的手下。”
说到这里,刘兴邦笑了起来,眼眶里多出了一些晶莹。
“他正直,勇敢,在战斗时没有藏在后方。”
“但你猜怎么着?”
“更可笑的是,本事比我大,比我更年轻,更有未来的他死了,而我这个老东西却苟活了下来,只是断了一条腿。”
这位老人之所以对路平的态度友善。
不仅是因为发现路平猎杀了恶魔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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