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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我来说,近距离射(防和谐)击最有可能造成的是贯穿伤,如果规避动作及时和规范的话,完全有可能保住性命——我能通过观察枪手的瞳孔大小、呼吸幅度、微表情来判断他开(防和谐)枪的意向。所以我选择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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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这位女士会选择毒(和谐)药呢?”李明夜喃喃地自问道。她皱紧了眉,看着眼前的一切,尽可能地撇除了前世的“血字研究”案件所带来的熟悉感——这是两起不同的案件,她不能让前世的记忆左右,至少无目标杀人与仇杀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我也会选择子弹,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一位女士——詹妮弗·威尔逊女士,和其他三位死者一样,都选择了毒(防和谐)药,而且还是氰(防和谐)化物——这可不好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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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斯垂德和约翰对视了一眼,很显然这两个人都不大懂这种跳跃性的话题。雷斯垂德作为唯一一个和这两个聪明人都熟的勇士,再次担任了英雄的提问者:“你们的意思是,凶手用枪胁迫死者吞下毒(防和谐)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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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枪,当然是枪!不然能是什么?四个死者都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凶手的衣物纤维和dna——他们甚至碰不到凶手,显然凶手有一样极具威慑力的武器,除了枪还能是什么?弓箭?别逗我了雷斯垂德!只有一个持枪的凶手,才能控制死者自己走到那些偏僻的地方,即使他们看了报纸,知道自己可能命不久矣,但是他们仍然不敢反抗。”夏洛克一句一句犹如钉子一样蹦了出来,他不耐烦地说道。“而这个凶手显然并不认识死者,典型的无目标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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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无目标杀人?”约翰忍不住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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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夜温和地接过了话茬:“这显然不是什么难题,华生医生。你看这个现场,已经相当明显了——死者吞下了毒(防和谐)药之后凶手就直接离开了,这是他杀的第四个人,如果是熟人的话,他或许还会留下来看着她死去,但凶手显然对观看死者如何死去毫无兴趣,所以死者才能在地板上留下遗言。最重要的是,这条遗言旁边没有凶手的痕迹,凶手也没有试图掩盖这条遗言——他完全不知道这么回事儿。他就像出门溜了个弯一样,轻轻松松地杀了个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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