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他忘不掉的是这首歌,不是那个人。
“……讲不听也偏要爱 更努力爱 让你明白……”
对比宋涸打军训起听李安顺唱这首歌不下五遍的次数,成执不过才听第二次,不,是第三次。
眼前的李安顺低垂着眉眼,指尖翻动,上半身跟着节奏轻轻摇晃。他的声音和他说话时不太一样,更温润、柔和、轻盈,娓娓道来。
屋里的灯光很明亮,但大家还是陆陆续续把手机闪光灯打开来随之挥舞着。李安顺坐的位置离得有些远,背后是城市高楼的霓虹灯,以及微微随风拂动的窗帘。落地窗的玻璃映出他的背影,里外两个都是孤零零的,只有他一个人陷在光怪陆离的模糊背景之中。
空气的流动都变慢了,好像时间停滞了。
成执想起当初在操场上跑圈,李安顺一个人站在台上对他说“喜欢”,那天他跑了多少圈来着?不记得了,以前每回都会数的,那天忘记了。
好像自从李安顺出现,什么都开始乱套了。
一曲唱毕,大家欢呼着开始鼓掌,他也跟着鼓掌,间隙里听见宋涸问李安顺为什么老唱这首歌,究竟是有多喜欢?
“前男友教的,”他笑着回答说,“是我学会的第一首。”
就在众人嘻嘻哈哈地打趣李安顺时,成执猛地蹭起身,说:“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然后不管众人的反应,转身就往外走。
李安顺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不到就要查寝了,他急忙背起吉他,也说要走,跟众人道了别,出门追上了成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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