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衣服。”
最懂施越的,还是秦甄。
从浴室出来,穿着秦甄新买给自己的睡衣,大了一号,穿在她身上晃来晃去。她把内衣洗了,洗着洗着,狠命搓了起来。
秦甄啧啧几声走过来,“你这状态不对劲啊,内衣惹你了?”
“神经病!男人都是大猪蹄子!”施越开着水阀冲泡沫,不一会就洗干净了。
“这不天天如胶似漆粘一块住着吗,住出毛病出来了?”彼时,她们坐在沙发上,施越看着天花板发呆。
“你说得对,我就是傻,明明知道同居会暴露问题,互相看不顺眼,却还是要跟他一起住。”她抱着腿,闭了眼叹气。
“大暴雨天,你就这样跑出来,不怕他急啊?”
连个家门他都懒得出来,估计接通那电话,还会质问她为什么要跑出来。
“我又不是卖给他了,管他急不急!”
“你吧,一谈恋爱,就容易认真,还会失控。”秦甄笑了笑。
施越睁眼去看她,摆摆手,“你别说了,我真讨厌这样的自己。”
“干嘛讨厌自己,是男人惹你伤心了,男人的错,你怪自己干嘛?”
“怪自己傻逼,自以为是呗。”想到学做饭,想到买电视回来添点家的味道,想到帮他洗衣服,就越觉得自己过得像个家庭主妇,把他当成了第一,自己永远第二。
临了了,还要被他骂发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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