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它们闭上,看他的神色极其怪异。
三十秒内,两只蓝牙耳机被他挨个从耳朵里拿出来,干脆果断收回耳机盒,“啪”一声直接合好,丢在桌子上。
安静的房间骤然响起不熟悉的电话音,是个男生的声音,语气里很是欣喜,一大串话说到最后,林初霁好像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嗯?”
“你没听错,他在和你对话”,贝向榆在旁边补了句肯定,单手拿着手机,把话题的一边正对着林初霁的方向,方便他能听得更清楚。
“小林初,刚刚那首歌是你放的吗,真是太有品了,这首歌是不是很好听!”
电话里说得太过肯定,林初霁怀疑他不是在征求自己的答案,而是在变相地夸这首歌本身。
“嗯,挺好看的,还有提醒一下,我叫林初,不是小林初”,林初霁放下高扬的那只腿,从床上坐起来,盘在一起和贝向榆面对面而坐。
小林初这种叫法,陈思言不是第一个这么叫的,林康乐欠了吧唧的是第一个,为此林初霁没少和他争辩这个问题。
“奈斯!真有品,哦对,你还听过专辑里的其他歌吗,说来听听。”
电话里的人继续说话,完全一副把贝向榆晾在旁边的样子,而贝向榆也没当回事,自己正从衣柜里揪出来叠得不整齐的衣服,在床上重新对折叠起,再放回到衣柜里。
他这种强迫症和洁癖的人,完全符合所有大部分人对处女座的固有印象。
就是因为这个房间里有处女座属性贝向榆的存在,林初霁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整理乱七八糟的东西,在他之前,贝向榆便已经把眼睛可见的东西都规整在它应该呆的位置。
林初霁的注意力重新落在手机电话上,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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