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亚瑟,你是我的儿子,没有你的陪伴,这几年我老得很快,我他妈真希望你从那该死的病中醒来,为我……为我行吗?我承认我那时分心了,我迷失在把格里兹里的铁路债券变现的渴望中,勒米厄市长和兰伯特警长把我害得团团转,尽管他们的确足智多谋,但勃朗特的死让他们乱了手脚。哈哈,天知道我会在安尼斯堡用手枪把那个畜牲打进水里!我总是有一个计划,一直都是……我必须说没人敢嫉妒我的智慧,我们可以选择去大溪地搞种植业,等到夏季我们两手握着金灿灿的芒果,我敢保证你这个憨厚的牛仔脸上一定会笑开花,在经历那么多困难之后,迎接我们的本该是这样的生活,不是吗……”
这是疯话吗?也许不是,但对约翰来说是,话中出现的人名约翰是一个也不知道,就像布勒特·哈特的短篇小说里隐密的逻辑,做为一个局外人根本无法弄清人物间的细枝末节,如果你没有体验过那种生活,就很容易把乞丐A和乞丐B搞混淆,把技女C的风流事迹无端安在技女D头上——在西部草原上,如果牛仔们没有个性,就容易被混为一谈。
“小伙子!”
约翰感觉到背后有人在叫他,他转过头来,发现是一个穿着正式西服的白发老人,在约翰对范德林德帮有限的印象中,这个人并未出现过。
老人抬头看了看醉倒的达奇,又低下头并摇摇头:“哎……看起来他的故事很多,范特西总说他是一个时代的集体救赎。”
“他是一个复杂的人。”约翰应和了一句。
“呃,如你所说……小伙子,你是多久来的?哦……前几个月我因为某些事务暂时离开了,我记得那时你没有来。对了!我叫赫顿,是这群人推举的牧师,负责给他们传授上帝的旨意,事实证明有必要这么做,你又是谁呢?”
“我叫约翰·考斯特,是范德林德帮雇佣的打手,噢,我想这么说会有些直接,但确实是一语中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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