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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我们家少爷看上你了,想娶你做第九房姨太太,你别不识相,乖乖跟我们走吧。”一个小厮毫不隐瞒的讲出了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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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经常有强抢民女的事,自己这么低调又倒霉的让自己给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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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店小二们都傻站着不动,整个客栈竟没有一个见义勇为拨刀相助的,贝雪怒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敢如此嚣张的抢人?难道这里都没有王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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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挑眉,眼中噙笑忘形的夸口“王法,什么是王法?在这里本少爷就是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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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些店小二之所以都不敢吭声因为他是本地知府家的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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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年过而立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所以娇惯的要命。养成了他仗着老子有权,横行乡里,强抢民女剥商户的痞气。谁敢惹他,轻则抓进去吃牢饭,重则乱棍打死都没有人管,所以一见是他,没人敢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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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到无痕,这要是被抓走了痕上哪里去找她呢?贝雪拼了命的挣扎,不想跟他们走可还是被那些人拖出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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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挥手“走她带到府上,少爷我今晚要洞房花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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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道黑影电般射向男子后颈,那速度太快了,男子又不会武功,只觉有个毛绒绒的东西趴到了自己的脖子上。与此同时,脖颈上传来一阵钻心剧痛“哎哟我的娘啊!”男子痛的失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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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旁的小厮手疾眼快,少爷脖上趴了只狐狸,一把将小墨揪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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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他痛的捂脖子,鬼嚎鬼叫的蹲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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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少爷,你没事吧?”一小厮邀功的将小墨拿到了男子面前“是这个臭东西咬你,小的将它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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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抬头,见眼前的狐狸里还叼着他脖子上的一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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