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三年五月。红旗公社幸福河小学。二年级二班
当!当!当!校园里歪脖树上的那口大钟响了---上课铃响了。同学们匆匆跑回教室。不一会儿班主任夏老师走向讲台。
“立起,坐下!”班长喊声刚落,就听教室后面爆起了一片笑声。原来是一位十岁左右、身材瘦弱的小学生因为被人从身后抽掉板凳而一屁股蹲在地上。
他的女同桌---一个扎着两条短辫,稍嫌瘦弱但仍难掩俊俏的小女生将他拉起来,并给他拍了拍身上的土。
班主任好奇地从讲台上走过来。
“这是谁干的?给我站出来!”班主任二十五岁左右,瘦瘦的,戴着个近视镜,但表情很严肃,许多学生都怕他。教室里一片沉默。
“是金灵!”小女生勇敢地说。
“金灵给我站出来!”班主任用教鞭指着那位受害同学身后的一位身材略高于其他人的学生。
金灵恨恨地离开了课桌,横了一眼揭发他的那位女生。
“你老实交代----为什么要欺负其他同学?”班主任用教鞭敲得课桌震雷响。
金灵是班里有名的“小霸王”,因为他叔叔在公社是有头脸的人物,总觉得有人给他撑腰,在班里总是一副洋洋不采的神态。这下惹恼了班主任。他把教鞭在金灵头上晃了晃。
“金灵,鉴于你行为恶劣,罚你到教室外面站45分钟!”班主任用教鞭敲了一下他的光脑袋。
金灵悻悻地走出教室,掉转头再次横了一眼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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