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回应,那人又往前走几步,冷不丁一脚踩死鬼卡特的身上。
他下意识地打开手电一照那具死尸后,反应十分迅速的举枪朝四周寻找袭击的目标。我扑到他身后,左手捂住他嘴巴,匕首狠狠刺入他的后脊骨,谁知这厮临死前还硬撑着扣动扳机,打响了一枪后才缓缓倒下。枪声顿时惊动附近的其他人。
“比尔,我们快下去看看发生什么事儿?”刀疤举着ak47和手电筒,一马当先跑下楼来,比尔也举枪紧跟其后。他们下楼之后猛然发现楼下的两个同伴倒在血泊中,死于非命。刀疤举起手电朝四处照一会,并没发现可疑之人,便用冲着对讲机嚷道:“狙击手,你死了没?现在外面有何情况么?”他喊了一会,狙击手始终并没有回答。他随手一摔对讲机,怒气冲冲地叫嚣:“他妈的,狙击手挂了,你跟我来。”
那两个厮肩并肩背挨着背极力搜寻着楼房里每个阴暗可疑的角落,恨不得挖地三尺也要揪出偷袭者,然后把他打成筛子,挂在树上任凭秃鹰叮咬才解心头之恨。估计他们做梦也想不到,那两个横尸室内的家伙就是他们刚才在床底要打死的我这厮干的。干的那叫一个漂亮,我不禁也自恋起来。
我躲在楼梯的一个暗角死死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我现在多么需要一把狙击枪,一枪解决可以一个,真后悔换枪。通用机枪虽然火力威猛,但是它只对群体性的攻击目标有用,针对一两个劲敌这样的小目标,无异于杀鸡用牛刀,大材小用,浪费材料。而且散射的子弹也不容易命中这样的小目标,搞不好敌人逃跑,得不偿失,更何况在这样一个视线模糊的房间里,通用机枪也失去它得天独厚的优势。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我悔不当初也是白搭。我心里默默盘算着,刚才放倒三个,目前只剩下刀疤和那个年轻人,年轻人做事毛躁,没有实战经验,容易对付,刀疤可是一只狡猾的老狐狸,不容易对付。
他们渐渐地朝我这边逼近,我从暗角里一闪而过,藏到另一个角落里。年轻人可能发现我飘忽的身影,哒哒哒朝我躲闪的地方扫射机枪,子弹打入墙壁抖落的灰尘翻腾。可惜他开枪的速度还是比我的腾挪慢了半拍,子弹一颗不少的钻入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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