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了,应该是和霍偃一起回。”
霍偃要回来?于霁尘问:“不是说霍偃以后都在南边了吗?”
周鹤霄喝口面汤,额头上细细密密挂着层汗:“师父和师娘拉锯快两年,最后还是师娘赢了呗。”
当初于冠庵答应把霍偃安排去南边,主要是为了策应于霁尘,顺便让霍君行眼不见心不烦,消消气火,如今千会已嫁出去,江宁的事也基本了结,霍偃没必要在继续耗在南边。
年余以来,霍君行身边没有霍偃帮助,也是多有不便,那爷儿俩,一个赌着让“儿子”此生一步也别想踏进大邑,一个赌着自己这辈子不往北多走半步,两人互相不肯低头,只能于冠庵出面做这个和事佬。
“诶,”于霁尘像个隔碗香的小孩,用手背一扫周鹤霄搭在桌边的胳膊肘,“你面汤给我喝两口。”
“辣的,别呛着。”周鹤霄被辣得抽鼻子,边把碗推过来,终于腾出空来擦脸上汗。
于霁尘嘶溜几口辣面汤,缓了缓被火烧噎到的那股劲,觑着手捏帕子擤鼻涕的周鹤霄,嘴贱嫌弃道:“哎呦,瞅瞅你,擤鼻子擤成这样,没半点姑娘家的矜持,以后还嫁不嫁人了。”
周鹤霄:“???”
这是找的哪门子茬?
周鹤霄扔掉小手帕,顶着个微微红的鼻头促狭道:“嫁不了我就娶一个,也学你赶赶国南的时兴,结个那叫什么来着?同……同……”
她一时想不起来南国把这个叫什么,也不愿去费那个劲想,抽抽鼻子道:“听大师姐说,你把在江宁的钱财,全部留给那女子了,难得你这么有钱还没变得为富不仁,”
周鹤霄的嘴,也是挺碎的:“听说你离开后,那女子在江宁没少受欺负,你怎么不干脆把她带回来?”
于霁尘拧眉心,不答反问:“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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