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节帅。”
脸颊肌肉跳了跳,王禀嘴角向上勾挑失败,沉默片刻开口:“不用多礼……”
王涣直起身,看一眼对面的主帅,随后低垂眼帘,他没说什么“节哀”一类的屁话,西军与西夏纠缠了几十年,几乎家家都死过人。
在西北,寡妇永远比男丁多,西军的家属已经习惯了生离死别。
如他们这些行伍出身的人,需要的不是旁人带有同情的话语,需要的是能转移他们思绪的话题,供给他们发泄悲伤的渠道。
毕竟白发人送黑发人,或是黑发人送白发人,在军中实乃常事。
“适才有先锋军的败卒回来。”
出口的话语让对面的统率双眼渐渐睁大,王涣继续说着:“本来我军占优,不知何时自后有贼军突出,带头的是个使剑的。”
微微停顿一下,抿下嘴唇,看眼听的认真的王禀:“他等带着手弩,几乎每发必中。
有两架神臂弓,所用不多,最要紧的……”
盯着王禀已经充血的眼睛一字一顿:“他等有霹雳火球,那使剑的就是靠这火器掩护才能冲阵成功。”
“……洒家知晓了。”
王禀盯着自家副将,几乎一字一顿的挤出话来:“可知那使剑的是何人?”
“不知。”
王涣摇摇头:“贼军并未通姓名,然而此等能以剑冲阵的好手整个大宋都不多,东南之地更少,届时捉了方腊就能知晓。”
“呵呵——”
王禀嘴角终是咧开:“好……好哇!”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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