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言简意赅。
“六十芬尼一张!”
“什么?麻烦你大点声,我在战场上伤了耳朵,听不见。”
吕克闻后恍然大悟,随即竖起两根手指大声道:
“六十芬尼一张!当然,如果你想购买三张,那我只要一百五十芬尼。”
森林狼大多为灰狼,毛皮柔滑,非常值钱,五十芬尼相对是便宜的价格了。
约翰点点头,他在战场上缴获了不少战利品,这些钱对他来说不算太昂贵,要不然也不会想要去谋求磨坊主的位置。
“莱恩!莱恩!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还不快出来把狼皮收起来!顺便把老子的芬尼取出来!”
约翰又观察一会儿,然后转身骂骂咧咧的对着屋子呼喊一个名叫莱恩的家伙
“该死的,如果被我发现你敢贪污我的芬尼,我就扒了你的皮!”
顺着约翰的叫骂,一名大约十五六的男孩从屋子里走出,男孩一头金色卷发,淡蓝色的瞳孔看不出什么情绪,只是快步抱出一罐陶器跑出。
酒馆主人似乎认识这个男孩,瞧见对方走出耸了耸肩膀:
“我说约翰,你可真是幸运,其他人的奴隶都被男爵老爷收走卖到石矿了,你倒好,因为弗曼大人的帮助,反而被你留下了一个奴隶。”
“呸,留下又有什么用,饭不少吃活却干不了多少,甚至还不能帮老子泄火!”
约翰的粗鄙言论让酒馆主人撇撇嘴,这些抱着山羊屁股都敢上手的家伙还嫌弃一名眉清目秀的男孩?
别以为他不知道,是因为他想强上人家时,差点被男孩咬掉了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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