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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他们心惊的是那弯曲如牛角的弹匣。
“这是‘暴风’一型自动步枪。”黑脸军士的声音里,带着一股抑制不住的自豪:“我们北洋兵工厂的杰作。弹匣容量三十发,可单发,可连射。”
“有效射程四百米。从今天起,它就是你们的媳妇儿!谁要是敢弄丢了,弄坏了,老子就把他塞进炮膛里,射出去!”
人群里响起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王平的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了一下。
三十发?连射?这是什么神仙家伙?他以前用的“汉阳造”,打一枪拉一下枪栓,要是遇上卡壳,拿脚踹都没用。
跟眼前这支枪比,简直就是烧火棍!
“一组一组上来,领枪!”
王平跟着人流,麻木地向前走。轮到他时,他伸出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接过了一支“暴-1”。
枪入手,沉甸甸的,比他想象的要重。
那冰冷的金属质感,顺着手心,一直传到心里。
他学着前面人的样子,笨拙地把那牛角弹匣卸下,又装上,清脆的“咔哒”声,像是某种悦耳的音乐。
他甚至能闻到枪身上,那股机油和硝烟混合的,让他迷醉的味道。
“看什么看!领了枪就滚到靶场去!”黑脸军士一脚踹在他屁股上。
王平一个趔趄,也不敢回头,抱着宝贝似的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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