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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叫兀儿的年轻将领皱着眉细细思索着芝伏罗的话语,渐渐的也品出了一些味道。
“大汗,我明白了。”
“哦?明白什么了?说说看。”
“您的最终目标并不是要与靺鞨共分水草地,而是要将他们逐个击破,最终一统草原!包括他们靺鞨部!”
芝伏罗听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够了后,扭头看向身边的兀儿,露出了更为睥睨的神色——
“不,孩子,你又错了。我的目标可不仅仅是草原,等到将所有骑马的汉子都收拢进高车部,让所有的毡房都为我们挤羊奶、产肉干,所有的牧人都为我们养育马驹牛犊的时候,我要南下雁门关,打进汴京城!!”
兀儿听的眉头一皱,紧接着醍醐灌顶般瞪大了双眼,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笑容:“想不到大汗竟然想的这么长远,您就像天上的雄鹰一般有远见,和北海的宝马一样有志气!”
芝伏罗点了点头后,冷笑一声,看向了远处。
马腿交错着排列阵形,黄尘飞扬、草屑和黑土乱溅,人喊马嘶、身上披着羊毛皮子的草原骑兵正在飞马传令。
远远的看去,很明显就能察觉出他们是两拨人马。突厥部的族人多以动物皮毛裹身,阵中枪兵、弓骑居多。这是因为他们缺乏铁矿,只能将铁器熔炼成枪尖和箭尖,以增加数量优势,属于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敕勒部则完全不同,大部分族人都穿着南人的布料衣服。虽然他们也有很多弓骑,但手持弯刀和大锤、狼牙棒这类武器的也不在少数,在铁器方面明显要比突厥部奢侈。
因为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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