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归公的同时,当推行养廉银制!”
弘历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知道历史答案,可以说是开卷考试的他,说的毫不犹豫。
雍正两眼一亮。
因为弘历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但同时,雍正又拧眉问着弘历:“你怎么想到了这个?”
“儿臣这段时间,向十三叔请教过,关于火耗归公的事。”
弘历这时回道。
“而儿臣因此知道,火耗归公,利虽在于明确火耗标准,税赋明确,限制有的官员私征滥派,同时集中财权于朝廷,但弊则在于增加地方钱粮困难,降低地方灵活赈灾平叛的能力,限制了地方官敛财的能力。”
“所以,儿臣想着,要让地方官不因为地方钱粮过度不足而为维系衙门开支,被迫在火耗归公的基础上,又巧立其他耗损名目;乃至被迫收地方缙绅大户孝敬来维持衙门运转,就得把火耗归公后,给地方官员一笔钱,让其维持开支,以免其打着安稳地方民情的名义丧失廉德。”
“这样……”
“也能够有充裕的钱,去维持与上官的关系,和招待过境大员。”
据弘历所知,清朝官员最大的开支,很多时候不是自己个人的享受,而是给上官送礼以及招待过境官员,这两项都是大头。
晚清大员张集馨就在回忆他当粮道官时也说,光是给西安将军的三节两寿,他都得每次送银八百两,又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两都统每节送银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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