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部长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又不至于因为官级过高而出现盛极而衰的情况。
想来想去,还是这个办法最为稳妥。
光有一个部长可不行,整个组织人事部得分为三个等级。
分别是正部长和副部长。
正部长和副部长可以直接对官员的任免和考核拥有决定权,有一票否决的权力。
当然,这一切都得在国王的允许和命令之下进行。
第二等级则是隶属于整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虽没有部长级别那样的绝对权力,没有一票否决权。
但他们拥有投票权,在决定一个人是否被任免时,可以通过人事部的全体决议来做出决定。
这一等级,他打算安排4个人。
最后一个等级,基本上就是整个部门里负责最低级跑腿任务的人员,但这些人对于整个部门来说必不可少,那就是负责监察工作的人员。
毕竟难免会有一些官员可能会行贿受贿。
虽说目前还没发现这种情况,但得防患于未然。万一以后外国使者前来建交,他们可能会想方设法渗透进来,又或者日后在招纳新人的时候。
所以,成立这样一个监察机制很有必要,对上可以监察部长,对下可以监察整个体系的官员。
这样一来,就能提前预防问题,不至于等到出了事才发现制度存在漏洞。
不过,监察人员容易得罪人,所以人数不宜过多,他打算安排3个人,这样一来,整个部门的人员数量大概就定在9到12人之间。
接下来,还需要成立其他专门负责特定事务的部门,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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