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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刺眼的灯光太多,周围尖叫的人太多,被藏住的也太多,不论是视觉还是听觉所能感觉到的,都像被混为一团的颜料,很难拆解出原有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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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越累的人到了那里越快乐,越懦弱的人到了那里越放纵。然而我们都不知道答案,甚至可以说,不存在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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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接话,余敏红也很快转移话题,偏过头问石唐:“你点的外卖加了我的份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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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啊,那必须的,不够再点,”石唐正说着,视线移到余敏红脸上,明显是愣了一愣,察觉出一丝不对,“你昨晚没睡好觉?黑眼圈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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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敏红摆摆手,似是故作轻松道:“黑眼圈不一定因为失眠。昨晚喝完酒,后来不是回家了么,我想去橙红前门打车方便一点,结果就碰到那个傻逼,说什么今晚听了我的演出,想拉我回伙,新队友都找好了,就差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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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唐一听,紧接着问:“他又来烦你?余姐,你不会考虑他这种提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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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余敏红嗤笑一声,“不知道他又在想什么,之前就讲过了,不认真玩音乐的人是玩不下去的,没有核心,没有毅力,再过个三五年估计又跟从前一样,当甩手掌柜。既然这样,还不如不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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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敏红口中的“傻逼”应该就是她之前乐队里的人,但总感觉他们之间的关系没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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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敏红又说:“玩乐队本来就是你情我愿,走不下去了就散伙,各奔东西,但既然决定走这条路,就不能轻易放弃。我当时大好年华,还是比较注重功利的,现在嘛,很多东西就无所谓了,快乐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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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是吧,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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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叼了根薯条,哪知余敏红的话头突然转向我,我一愣,随即马上回答:“是,对,没错,这是我一直以来的观念,和余姐不谋而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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