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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在后边听着嘴咧得一直没放下来,后面还送了他们几串特色烤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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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京墨基本吃饱了,速度明显降低,不过看着新上来的肉串还是没忍住伸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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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吃了,诱惑太大。肉串外面被烤得微微带焦又完全不糊,里面肉都很嫩,一口咬下去能感觉到冒油,但多余的油已经被挤过了又完全不会腻。元京墨一个从来不吃肥肉的人,那会儿吃烤五花肉时都没往外挑小块的肥肉,这绝对是他心里对好吃程度的最高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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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兔肉很瘦,元京墨记得刚才他们把每一种都选了,没有落下,但他们选的里面没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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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过来给他们茶壶里添水,正巧听到元京墨问秦孝,接话说:“店里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很多人不吃兔子肉,我们就没往外摆,来过下回就知道了,想吃单独说一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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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京墨没太明白:“为什么很多人不吃啊?我感觉吃起来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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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好看呗,挺多小年轻享不了这个,说一寻思就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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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京墨点点头示意自己懂了,吃得挺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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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走了之后元京墨和秦孝聊:“我以前在山里捉住过兔子,之前山上经常有野兔来着,好像被逮光了,最近两年都没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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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重点全在第一句上:“你捉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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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这么大一只灰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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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看看元京墨比量的手:“你能在山里追上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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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京墨实话实说:“它自己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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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元京墨又解决了剩下的盐水毛豆,喝完玻璃瓶里的橘子汽水,心满意足悄悄打了个不出声的嗝儿,在秦孝进去结账出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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