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相连,同样人来人往,只是有许多人头上带着许多漂亮的簪花,女士们有些走不动道了。
陆佳和洪曼都想试一试。
于是,几人随意进了一家店,问了价格,正好在预算范围之内,陆佳和洪曼就开始挑选款式了。
簪花用的都是店里的鲜切花,店员拿着花朵在两人头上比试。
陆佳:“啊,这个全粉的好看。”
洪曼:“这个蓝白的也好看。”她停顿片刻,视线落在了洛绵屿身上,“绵绵要不要试一下?”
被突然点到名字的洛绵屿愣了愣,“我?”
洪曼很快就把想法落地为现实,直接把洛绵屿往椅子上一按,招呼老板,“老板!我朋友也要。”
洛绵屿:“?!”
洛绵屿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被推到了镜子前面,虽然是男生,花戴在他头上并没有任何违和感。
很快,洛绵屿就投入状态了,很是热切地跟簪花师沟通用什么花,他本就是一只臭美小兔,小时候就喜欢满山野跑,摘花草做花环。
鲜花层层叠叠落在头上,粉色为底,间或有白色小花插入,漂亮的少年,肤色如白瓷般细腻,迎着天井落下的阳光,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能看见,他满意地看着镜中的自己,笑容灿烂,一排洁白的牙齿露在外面。
摄影师连忙抓拍好几张照片,漂亮得要命。
而站在一旁,沉默着的男人,目光全落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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