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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娄敬宗,用现代话来说,即是县一把手,总揽阳谷县一切事务,大权独握。
县丞张有道,阳谷县二把手,分管文书、政务、水务、税务等工作。
赵武,正是阳谷县的三把手。
作为县尉的赵武,主管治安、军库、监狱,保一方百姓平安。
只有这三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
如果把这三位看成阳谷县领导班子的话,那知县娄敬宗便是正职,另外两个是副职。
剩下的其他人等,只能称之为“吏”。
县丞、县尉的人选,均要经过州、郡两级的安排任命。
而知县,更是需要由皇城吏部铨选,有的还需御旨钦封,更为难得。
而胡大力这些吏,只需要由知县娄敬宗组建任命即可。
让胡大力很不爽的是,县尉赵武,正是他这个负责一县治安的总捕头的直属上司。
胡大力根本想不起来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得罪了赵武,反正不知何时起,两个人就越来越不对付,渐渐演变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下属跟上司有矛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处处被打压,处处被限制。
这也直接导致了胡大力在娄敬宗眼中的形象大大下降。
可以说,胡大力宁愿去承受沈红绫的压迫感,也不想面对赵武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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