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们也能当上地主,还有地租给别人。
有了一个想租的,就有了第二个,你说我说的,很快百姓们都觉得好像这事儿能干啊。谁不想从种地的庄稼汉翻身变成地主,虽然他们城中的地不多,但那也是地呀,只要租出去,他们以后也能吹吹牛说自己当上了地主了!
于是这事儿便有了可以交涉的可能。
一旦开了个口子,后续就好谈了,具体每亩地以什么样的粮食租金租卖,以及官府出面规定了官府认同的契书——内容包括租赁土地的期限,土地原本信息,面积以及土地用来种植的用途,还有双方应承担或者获得的义务和权利。
更有一点着重用文墨描述:那就是双方违背租赁契书的后果,无论双方谁无效违背契书,都罚处劳役三十年。
虽然说乱世用重典,现在不算乱,但也是头一回大面积的土地租赁,所以惩处力道极为严重。
这样的三十年奴役条约一下子吓到了百姓,却同时也让百姓更安心了。
而且因为是第一年,百姓出租土地时代租售年限最短可以有一年。如果一年以后不满意,百姓就咬咬牙不再租了,到时候自己两头跑,辛辛苦苦再去种地,左不过就是一年……
所以百姓大多接受了一年的租约。
而军屯那边早已得了风声的家眷们,突然振奋昂扬了起来。
他们有地了,还是城里的地!
虽然是百姓租给他们的,但家眷们早就不介意了。
之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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