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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啥要背弃信仰投奔戴老板,不就是向往新生活、好日子吗?
在西北,他混的风声水起。
在东北,他照样要天天吃酒喝肉,带着兄弟们一块发财、升官。
投资洪智有绝对有风险。
但这个年轻人的眼界、胆子的确非同凡响,又有日本人背书。
富贵险中求。
都吃上白大米了,还想啥不敢想的。
而且,他对洪智有这自来熟的小子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就像是认识了很久。
有种莫名、天然的亲近和信任。
直觉告诉他,这个年轻人是干大事的人。
可以押注博上一博。
博赢了,赚翻,以后就是亲兄弟。
搏输了,玛德,就扒他的皮,抽他的筋,连带着他叔叔、婶婶一块炸上天。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