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唉,但其实,叶修点的菜都是她爱吃的,菜色看起来就诱人到不行:野山椒炒牛肉嫩度正好又辣又鲜,尖椒蒜薹炒腊肉香气醇厚油香开胃,入口有镬气,下一大碗饭不成问题。
好吃、好吃,一口、两口……叶秋很珍惜地拈了几筷子,只是略微果腹就依依不舍地停了下来。
叶修也在慢悠悠地吃。
“吃饱了?喜欢吧?”
叶秋哼了一声:“马马虎虎吧。”
毫无压力地把这句话翻译为“喜欢”,见她不再继续,他加快了进食速度,不一会儿就把桌上清扫得干干净净。
从前也是这样。
叶秋从小就爱漂亮又好吃,每次嘴馋什么东西,都是吃两口就由叶修来做清道夫收尾。
尽管总说他是个混蛋哥哥,可回忆起来,叶修几乎没有真正拒绝过她。
比如小点。
是初二那年放学路上遇到的流浪狗,白白小小的一只,抚摸肚子时会呼噜呼噜,或者发出撒娇的柔软呜呜声。每天都会跟着他俩走很久的路,却因为家里禁止养宠物不敢带回家,叶秋只好用零花钱买了好多牛肉干放在书包里。最终不记得为什么了,叶修有天把它抱了回来,差点被老爹揍了一顿。
问他原因,只得到了这样形同调侃的回答。
——每天路上喂它多耽搁时间,不如带回家慢慢喂?
交不出违约金被迫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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