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一个制度出来,凡是超过多少银子以上的采买或涉及到重要物品的采买就用这个法子,其他的还是按旧,让买办的人去就好。”
黛玉听后,不由对凤姐赞叹,她只听了一遍就理解了其中的利弊,而且还能提出‘大额开支适用招投标’的这个想法,果然这么多年的管家经验不是吃素的。
黛玉说道:“姐姐说的是,这个制度也可以再继续细分,比如日常开支还是按定例,由管事婆子们去领,超过二百两的提前申报给林管家,超过五百两的提前申报给凤姐姐,若是超过千两再申报给‘审核处’,府里共同决定是否支持。这样细化下去,每笔银子就卡的更紧了。”
王熙凤琢磨了一番,只说道:“妹妹先这样定,咱们等请示了太太和老太太,再改也来得及。”
探春说道:“之前我只觉得宝姐姐做事周到、心思细腻,现在看来林姐姐也一点不差!”
黛玉笑着看向探春,她知道在原著里探春前期和宝钗的关系更好,与黛玉的关系只能用一般来形容。
她在读书的时候,分析过这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探春的妈妈——赵姨娘,在府里人缘极差,再加上一个不成器的弟弟贾环,所以探春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只能依附于当家主母——王夫人,而王夫人明显是更偏爱宝钗的。
探春记得所有人的生日,却独独忘记了黛玉的,这很难不让人觉得是有意而为之。
但现在看来,似乎她们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了。
宝玉说道:“林妹妹的法子虽然严谨,可这个约定、那个制度的,只怕准备起来也是麻烦事!若是需要帮忙,我可以帮妹妹代笔!”
黛玉笑道:“我看很好!你的字也好看,代笔正合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