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四叔解释道:“当年李根年进入矿务局的时候工作的时候还不满三年,属于学徒工。”
“按当时的政策,他还没办法享受单位的医疗福利,所以他的手术费一半是单位出的,余下的另一半报销手续走的是他父亲。”
“我们去查的时候,只查到了他父亲的报销单。”
“而且他父亲的报销单,走的也不是京西矿务局的账,而是下属的煤矿。”
“那个煤矿在冀省三河市,当时我们的人在排查的时候,重点排查的是京市这片的……”
只能说这人还真是难杀!
要不是霍父昨天晚上打了个电话给他,光是筛查这些在京市做过鼻骨手术的名单,这里就要查两个月。
至于他为什么杀人。
霍四叔也言简意赅的解释了一下。
一方面,李根年的确是对单位给的死亡赔偿金不满。
但他不满也不行,因为这个年代因工死亡的赔偿都是有规定的。
除了丧葬费之外,单位会给直系亲属按月发放抚恤金。
发放的对象是未满18岁的孩子,以及没有生活来源,年满60以上的父母。
只要满三人以上,每个月就能领到死者本人工资的百分之50。
而那帮人之所以闹,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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