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由海军都督府,外派三名将领以及大量参谋人员,在浙江、福建、广东三地,组建临时舰队。
海军将领担任主将,由海商推举的领袖担任副将
其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自然是广东舰队
他们既要向东参与和荷兰舰队会战,又要向西袭击和登陆东南亚沿海,策应明军在陆地上的进攻。
其三,是规范战争中的原则和范围
毕竟这并非是常规武力,而是临时舰队,不可能长期作战,而且其军费也是由各海商自付的,否则真以明廷自己承担这么大规模的舰队开销,那得多少军费,再给海军开两倍都不够。
枢密院海军署给出的规划,是尽量在两个月内,结束战斗
其中,福建舰队主攻,广东舰队、浙江舰队侧击,广东舰队还要负责对东南亚战区的策应。
当然,大明海军应当充当这支庞大舰队的先导和骨干力量。
而且,海军署和郑成功认为
组织这样一支庞大的舰队,看起来好像朝廷一分钱没花,但其实代价是十分昂贵的。
原本被用于海贸的商船都被动员起来,常规的商业活动都按下了暂停键,每天都是数以万计的利润和税务流失。
既然如此,就应当追求更大的目标和战果,才能得偿所失。
郑成功以为,不妨趁此机会,直接拿下马尼拉和吕宋岛
让大明海军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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