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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童养夫童养媳,要领养必须去孤儿院正规领养,并且还只能当做孩子对待,长大也不能和家里人结婚。
这一点,就让百姓不舒服了。
不是为了跟家里人结婚,干嘛要搞童养夫童养媳?
从经济上来说,这可是为了省钱!
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就不存在和离的说法。
对那些生不出孩子而想要收养孩子的来说,有一个正规的途径,倒是也更加欣喜。
百姓发言权终究不高,你不想养可以不领养,又不像收人头税一样,强行加在你脑袋上。
终究也只是茶余饭后,有些人不爽罢了。
随之传出去的,就是关于拐卖的新律法。
有正规途径,还去拐卖或者是买卖,被逮到就是死,而且是买卖双方同罪。
这种情况下,人贩子极速销声匿迹。
没办法,这个活已经不能干了,属于杀头的大罪。
就算敢继续拐,估摸着也没人要。
百姓们有了正规领养孩子的途径,哪怕是价格贵一点,反对的情绪倒是也不大。
大多数人都有孩子,他们更怕自家孩子被拐卖,如此禁止了也好。
至于阶梯式收税,一个月连一贯钱都赚不到的,还有卖粮食果蔬的都不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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