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第二天,辛宛还是在校门口等他,捧着那本诗集——这次翻了两页。还是若无其事地搭话,笑得很可爱,离开时给他塞了张纸条,上面是辛宛的字迹,他的字迹像小学生那样规整,还画着一张他的小人简笔画。
写的是几句诗:在劈开了我的秋天
在劈开了我的骨头的秋天
我爱你,花楸树
底下有行小字:你见过花楸树吗?
他也没有见过花楸树,后来有手机后,宋珩第一件事是百度花楸树的图片,开满花的,灼红色的花,这让他联想到了辛宛。那张纸条他没扔掉,放在了笔袋里,每次拉开笔袋就能看见花楸树。
“天天这么追,”有次宋珩问他,“你不累吗?”
“不累,我天天看见你高兴着呢,累什么呀,”辛宛想了想,“但我怕你烦,要是回头你觉得烦了,觉得我太打扰你,你就跟我说一声。”
宋珩心里无由来得不高兴,面容都冷了,继续去做题:“说声就不追了?”
“就松一松,不追那么紧了,至少不能让你不开心啊,”辛宛伸手去轻碰他的笔盖,指甲是泛着粉的,很干净,“我第一回
追人呢,才不要这么简单就不干了,我太喜欢你了。”
在少年的时光里,“追求”这个词象征着勇气、热烈、坦率与一往无前。
十七岁的宋珩很难不因为这么纯真的“喜欢”而心动,想笑,但又生生忍住了,他侧目看向辛宛,看他黑软的头发,睫毛,看他瞳仁中映出的灯光与身影,耳朵又开始红,轻“嘁”了声,说。
“随便,那你追吧。”
时间循环流转,校园里的旧墙添了新砖,槐树叶掉了又生,笔迹褪了色,在六年后的夜晚,他却还是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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