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喝了多少?”
茶几上沙发脚地上全是空酒瓶,少说七八瓶,路秦川不管不顾不答话往孟礼身上扑。
“你干嘛?你刚刚听起来还挺清醒啊?”孟礼揪着路秦川问,路秦川闭着眼仍然不答。
生病又喝高,还能扔出去吗?孟礼叹口气,一边退避一边扶着护着往屋子里挪,折腾一番两人齐齐摔进格兰维尔宽大的方垫子里。
“喂!”真的分不清,孟礼分不清路秦川是真醉假醉,说是假的吧,满眼猩红的血丝和满身的酒气不像假的。可说是真的吧,怎么能这么稳准狠?
柔软的沙发垫子里,路秦川的胳膊硬得好像铁钳,按住孟礼的腰一把拽掉他的牛仔裤。
第76章
其实路秦川并没有喝太多,水滴酒樽里大半瓶是实打实喝进去的,其余客厅里乱七八糟的瓶子都是存货,摆出来装点门面。
但路秦川不需要酒精,有种东西能比酒精更让人发疯。
它的名字叫嫉妒。
嫉妒可比酒精还有劲,酒精顶多能达到肠胃,然后慢慢开始在神经末梢起作用,而嫉妒则无孔不入,直接从心尖儿上发力,激昂冲动的劲头拦都拦不住。
暴怒的残虐的,无以抑遏的,横冲直撞的,苦的辣的酸的,全部积压在路秦川肚子里。
必须,要寻找一个出口。
在孟礼身上是能找到的。
那是一只野性难驯的牡狼,是森林里最狡猾最凶恶的捕食者,你需要足够强壮,还需要足够的耐心,富有技巧地去和它对峙、搏斗,最后才能享受驯服的快乐。那是一口新鲜殷愉的活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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