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取了胸脯肉和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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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雨晴除去年幼时候,后头还没吃过麻雀,尝过之后才发现竟是如此鲜甜美妙,教人震撼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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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肉少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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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处理后的麻雀很小,最后盛出来的麻雀肉更少,瞧着可怜巴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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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哥儿只分到两三筷子的麻雀肉,感觉味道刷地一下就过去了:“哎——要是多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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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旁的鸟雀。”丰姐儿吃着,还有点儿遗憾:“若是用黄雀鹌鹑之类,味道应当还能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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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尝尝兔肉吧?”简雨晴先教人把两份送到行商那,又招呼丰姐儿三个过来,让他们尝尝自个儿做的:“虽然暂时没有高汤,香料也有点不全,但这只野兔的肉质不错,我想味道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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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没问题。”丰姐儿和胜哥儿几乎同时开口,胜哥儿更是补充一句:“我刚刚都闻到香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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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雨晴逮住的是只野兔——甚至不能说是逮住,而是她只找到了些马兰头野韭菜之类的,正苦恼做什么的时候,嗖地一下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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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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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出现了,总得逮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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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回来时险些被行商和胜哥儿等人以为是摔进泥坑的简雨晴成功逮住这只野兔,并深刻了解这只野兔的生命力之旺盛,运动能力之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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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她也相信这只野兔的肉质肯定很是紧实,不必用烧烤这种制作方式来增加对众人牙齿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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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雨晴选择的是别的做法,她先把野兔去皮切块,随即放入清水内去除血水,同时把要用的香料和酱料进行爆香,最后放入兔肉,炒制半熟用清水炖煮上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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