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大宣府虽不像榆安、临阳那边容易闹匪,可两手空空很不安全。”
秦扬摇了摇头:“我马上就要走,等不得你。”
他从清凉山出来前,并非不想带把兵器防身。可之前的长枪弓箭早就扔掉,山上只有钢刀和青虹剑。
青虹剑自然不必说,虽然是从王雄手里夺来的,可终究会引起天狼骑的注意,一旦被盘查,恐怕连人带剑,就如蛇头上的苍蝇——自来的吃食;那些钢刀都是土匪喜爱的款式,带在身上很容易被误认为是土匪。
若是一般人自然不必怕,只需解释是防身用就可以了,可秦扬如今已经是全晋国通缉的要犯,根本不敢被查。
中年男子想了想,说:“半年前,有人在我家订了杆红缨枪,到现在也没来取,现在还扔在后面。客官要是可以用,我就便宜些卖给你。”
红缨枪?
秦扬怦然心动。他最喜欢用的就是长兵器,其中最爱长枪。而响马很少有用枪的,拿上也不至于被人误认为是土匪。既然大宣府对民间持兵管理比较松,他自然希望手上多一把武器,以备不测。
“拿来看看。”
中年男子赶紧去拿来,交到秦扬手上。
秦扬掂量了几下,觉得颇为轻巧。枪头已经开锋,但所用铁质看起来非常普通。枪杆也是寻常木材所做,外表涂了层黑漆。
不过,他已经非常知足,将长枪杵在地上,手中发痒。若不是还在店里,恐怕就要直接舞上几套。
“这枪我要了,再包五斤牛肉,连带之前的酒钱一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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