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虫伸出一根手指,抬起叶悄的下巴,打量着他的脸,叶悄很顺从地看着他,尽管有点害怕,不过还是没有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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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默斯攥住他的手腕,很无奈地说:“哥哥,他叫叶悄,不是我捡来的,准确的说,是我从实验室领养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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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默斯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诉了奥斯汀,没有添油加醋,尤其是维克多和萨缪尔对叶悄的欺负那一段,他的声音明显低沉下去,冰蓝的眸子淬了冰一样冷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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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他救回来,是冒着被胡蜂们杀死的危险,对不起,我把这种危险也带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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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奥斯汀、加文都是蚁类,白蚁的战斗力和胡蜂不相上下,卡默斯在军部任职多年,从未有过败绩,哪怕是和洛加利塔雄虫们对打都没落过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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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看了看卡默斯,又看了看叶悄,“真的好脏一只小虫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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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想,金色漂亮的眼睛笑成了一汪水,细长的指尖抵着额角,白发如流水般垂落肩头,笑得乐不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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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叛经离道了?你不是帝国最忠诚的战士吗?怎么也干出偷幼崽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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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了,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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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默斯的耳根很慢很慢地红了,他一身深灰色军装被烧成了炭黑色,胸前的帝国勋章也光彩不再,抱着小叶悄,他有点手足无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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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张开双手,不容拒绝地把小叶悄接到怀里,确实很轻,又瘦又小,他笑着说:“不过,你做的对,别跟我道歉,我不怕那群胡蜂找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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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悄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是眼前两只雄虫长得很像,又不太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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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五官轮廓俊朗强硬的卡默斯,哥哥奥斯汀的长相张扬肆意,实在是很有攻击性。\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