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吃绝户不是所有人家都可以,如果夫家兄弟多,家族势力大,且又团结,还是没人敢动手。
大家针对的是势力弱小的人家。
比如阿家家。
她只有一个女儿,且不亲生的。
而且女儿夫妻在桃坑无亲无戚,也无朋友,就属于弱小的人家。
以前注定是吃绝户的人家。
我记得很清楚,阿家没有去世之前,街上就有人提出,阿家的财产由他来继承。
阿家的财产主要是房子,如果房子被人抢走,阿美只好流落街头了。
这种行为以前是可以的。
当然,这个以前指的是没有法制,没有政府管理的以前。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在干令人瞠目结舌的事。
一个几乎没有来往的所谓亲戚找到阿美,要她把茶陵县城的一栋房子送给他。
注意是送,不是买,是免费给,不能要一分钱。
理由是什么?
没有理由,就是要,免费送。
当然,我估计,他以为阿美是纯女户,是可以要的,是可以强行霸占的。
阿美告诉我的时候,我几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无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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