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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记得身上带没带钱了,反正没给,我就把箱烟提走了。
这箱烟有一百多块,当时我父亲的工资是四十多元,一百元是很大的一笔钱了。
结果,这事被人告发。
告了到县里面去了。
这问题比较严重。
一个个体工商户,竟然敢欠国营公司的钱,这是什么性质?
在干部大会上,县长拍了桌子,愤怒地说,同志们,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啊。
父亲为此挨了处分没有,我不知。
但赊欠我的这个阿姨是被停职反省。
我当时没心没肺,认为不是我不给钱,是她没问我要钱,这事不怪我。
现在想起来,很内疚,对不起,非常抱歉。
是我的错。
县长不知我名字,因此,在会上只说有一个个体工商户,非常混账。
县长同志,我承认,这个混账的东西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