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毛皮的具体数据,但根据市场反馈来看,销售的数量每年应该不少于五千张,获利在数十万比索。
这让众多荷兰商人,尤其是荷兰西印度公司无比嫉妒。
早年间,荷兰人从事毛皮贸易,最初是从俄国人手中转手倒卖,利用他们搭建的波罗的海贸易网络,将毛皮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但随着法国人从北美带来更廉价的毛皮,荷兰毛皮商人的竞争力下降,不得不也转向北美。
1609年,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英国冒险家亨利·哈德逊探索北美时,发现哈德逊河流域丰富的毛皮资源,由此成为荷兰毛皮贸易的开端。
荷兰商人最初以独立公司的形式进行毛皮贸易,如范特韦恩霍森公司于1611年组织船队前往哈德逊河交易。
由于,竞争激烈,商人之间常常发生暴力冲突,让其他同行不断看了笑话。
为了规范贸易,增强竞争力,荷兰政府于1614年成立新尼德兰公司,授予其在哈德逊河流域五年的贸易垄断权。
该公司先后在曼哈顿和奥兰治(今奥尔巴尼)设立贸易站,与当地印第安部落展开毛皮贸易。
到了1621年,荷兰政府成立西印度公司,取代新尼德兰公司,并赋予其殖民、军事和贸易垄断权。
该公司正式建立新尼德兰殖民地,就是以毛皮贸易为核心。
荷兰西印度公司所经营的毛皮贸易规模虽然没有法国人做得大,但却比只会圈地和种地的英格兰人强出许多。
1624年,荷兰西印度公司就运回5246张海狸皮和1850张海獭皮,价值2.8万荷兰盾。
到了1635年,贸易量便增至1.5万张海狸皮、3500张海獭皮,价值超过16万荷兰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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