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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后,盛云阔使劲收紧手指,把林杳牢牢捏在手心里,说:“我高兴嘛。”
盛云阔想,无论他和林杳从前是什么关系,不管他们当初是怎么稀里糊涂开始的,都已经不重要了,他只知道,此时此刻,他已经喜欢上了眼前这个人。而万幸的是,眼前这个人恰好也喜欢自己。
知道这个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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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初尝情滋味,热血上头,恨不得彼此能化成两潭水,然后你融入我,我融入你,干脆化为一体。
回到酒店之后,盛云阔就一直缠着林杳接吻、拥抱。他们窝在床上,变成了连体婴儿,谁都不愿意离开对方。
林杳原本对肢体接触没什么兴趣,甚至可以说有点反感与旁人肌肤相碰。
但不知为什么,盛云阔触碰他的时候,他从来没感到过别扭,反而有些舒服。
林杳将其归结于他与盛云阔太熟了,所以把盛云阔划定为了自己人。
这样最好,林杳原本还担心自己会不习惯卿卿我我、黏黏糊糊。毕竟自己已经接受了盛云阔的感情,必须要尽职尽责地扮演好一个恋人的角色。
恋人之间,会亲密接触是天经地义的。
林杳把这个当做必须的义务。
所以虽然生涩,但偶尔林杳也会主动去亲吻盛云阔。
今天的盛云阔异常热情,热情到林杳有些招架不住。
忽然,盛云阔移开了唇,直起身子,从上往下深深看着林杳的眼睛。
林杳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几乎也能穿透另一副胸膛,听见盛云阔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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