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其然径直走到了第二排崔时凛所在的位置,他挑剔的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座位,才坐了上去。
随手拿起面前的书翻了翻,崔时凛果然是成绩优异的财阀二代,字迹工整,注释带着自己的见解,连桌子上的笔都是名牌。
桌洞里还有两张废纸,按理说,路人甲该把废纸拿走收藏起来的,但是方其然盯着看了半天,发现废纸上面好像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迹,看不清上面写了什么,废纸看起来脏兮兮的,他有些嫌弃,把书合上,起身就往柜子那边走了。
柜子是不带锁的,方其然可以轻易打开,他走到带有崔时凛名字的柜子面前,伸手打开。
崔时凛的柜子里面放了一件叠的整整齐齐的校服外套、一个水杯和几本书,简简单单的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方其然看了一眼关上的门,又看了一眼柜子里面的外套,还是把它拿了起来。
捏在手中有点不知所措,他该拿着这件衣服,然后把头埋进去深深嗅一口的。
好痴汉啊,这种行为……
方其然靠在柜子上,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
正当他要低头的时候,教室的玻璃门上面映照出来一个人影,吓了方其然一跳,手一抖,衣服掉了。
来人一脚踹开门,不怀好意地嗤笑一声,“我以为谁呢,远远的就看到教室亮着灯,原来是一个偷拿别人东西的小痴汉。”
不好,来的怎么是他?方其然脑子发蒙的戳了戳系统,原剧情中不是别的人吗?
“怎么了?被我戳破小心思难堪了?上午不还挺硬气的吗?”男生走过来,靠在桌子上,抱胸打量着方其然。
“原来你喜欢崔时凛啊。”男生拍了拍手,幸灾乐祸道,“喜欢他,那你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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