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共同的标记了。
所以那枚刺青至今依旧印在我的左手手腕上面,它的意思是,总有一天我会回到你身边。一个我平生为数不多的、认真许下过的诺言。
我再遇见朝禄是在获得第叁次月薪的晚上。
下雨酒馆里的酒保是我人生中第一份领月薪的工作,非常具有纪念意义,而我的纪念计划则是在工作的第一百天为热奈尔花光这份钱,找处游客稀少的海滩,偷块冲浪板,作一场酣畅淋漓的炫技演出,然后一头栽进在海里面。
这海通往太平洋,按照推测,说不定可以顺着赤道暖流让我魂归故土。当然,我知道,更可能的结果是尘归尘、土归土,世上所有的水——所有的碳和无机物都只有一个归宿。
后来朝禄告诉我,早在酒吧里免费醉酒时他就注意到了那个四处撒钱的傻逼,没想到夜泳时又遇见我了。他心想这傻逼怎么还人菜瘾大,专门挑黑天了冲浪,图什么,找死吗——果不其然,十几分钟后,他富有预见性地把我从海水里捞了出来。
我认为始终人与人的相处需要一些点到为止的智慧,它会让两个心怀鬼胎的人类披好名为“社会化”的皮囊,用世俗可以接受的方式互相理解。所以我没有问朝禄为何在醉酒以后又去银礁后海滩游泳,他也没有在我日后炫耀高超的冲浪技术时质问我为什么那天划了几下就掉到了海里面。
所以——又一个所以,朝禄是我冲浪技术的第一个观众。
后海滩上黢黑一片,我再睁开眼时一身海腥,头发里还夹杂着令人作呕的沙石,而那个年轻人顶着一张天使般的脸飞快比划着什么,着急似的,一遍又一遍——原来在外国的海里死去的人死后不会看到天使或者黑白无常,而是会看到美人鱼啊,这是我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我晕晕乎乎地看着他,想,不知道这美人鱼听不听得懂我的语言——“我们要去哪里?这是我第一次死在你们地界,没有经验。”
而他在听到我蹦出的一串鸟语的一瞬间,脸上露出一种混合着沮丧、悲伤、惭愧和愠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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