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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禄?”我不确信地盯着面前的人。
他穿着一件印着一只巨大鹦鹉的t恤,没穿下身,t恤只够看看遮到腿根,手上还提着根锅铲,上面稀稀拉拉有些……似乎是煎蛋煎糊了以后的褐色焦边。不对,重点应该是……他刚才……说话了?
我快速回味了一番他的吐字,的确不是很顺畅,个别字还有明显的吞音和跑调,但是——“你的声音……”
“我刚做完今天的早课。”他眨了眨眼睛,期待地问:“怎么样?是不是有进步了?”
我恍惚地点了点头,“有进步……”
他肉眼可见地不满起来,“我说得不好吗?你那是什么表情?”
“啊,”我立即启用肌肉记忆,“不,你说得非常好——非常好听,非常流畅。”原来禄禄的声音是这个质地的,没有想象中的软,甚至有一点沉稳,像你伸手在湖水中划过时翻起的水声。
我从床上坐起来,窗边有一束山柚花,插在用白色瓷瓶里,瓶口绕了一圈细麻绳打了个独特的结,一看就是朝禄的手笔。
手机时间显示早六点点整……我他妈什么时候被养出早上六点自然醒的作息的?谁干的,太变态了。
再翻手机日历,年份崭新得不可思议,四月……又是一个春天啊。
我在朝禄端来蜂蜜水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眩晕可能不是因为起早了或者那场荒唐的游戏,而是宿醉。一想到这,那杯没拌匀的蜂蜜水简直救命,我毫不犹豫一口喝了下去,啧,还是反胃恶心。我决定转移注意力,想起刚刚他手里的锅铲,笑了,“学会煎蛋了,miss?”
朝禄恼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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