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克拉克上前询问他是否愿意加入志愿者行列,并状似随意地问起他的名字。
“约翰,约翰·史密斯,很高兴认识你。”[1]
克拉克没有多想,虽然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烂大街,但没有谁规定?常见的名字不能使?用,对吧?
看到对方?伸出的手,克拉克连忙握住:“克拉克,克拉克·肯特。”
“嗯,我知道。”约翰点点头。
“你知道我?”克拉克感到疑惑,他并不记得自己有提到过名字。
约翰笑了?笑,解释道:“我是《星球日?报》的忠实读者,自然知道总是报道超人的肯特记者。今年应该可以看到你获得普利策奖吧?”
他接着说道:“其实,我一直想拜访你,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这次真是幸运,看来女神也站在我这边。”
克拉克被?夸得有些脸红,“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史密斯先生?。”
他们一边向志愿者中心走去,一边聊着需要做的工作。
1.
克拉克发现约翰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但他心地极为?善良,总能在人群中迅速识别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有些人仅仅是低着头,他便能判断出他们可能仍旧受到恐惧毒气的影响,立刻呼叫医护人员来救助。
对此,约翰的解释很简单:“以前我也经常当志愿者,这都是那时?候练出来的。”
克拉克对此非常佩服,同时?心里也在暗暗谴责自己不该因为?对方?考究的衣着而质疑他的品格。
想想布鲁斯吧,那可是哥谭的国王,穿得比约翰还要体?面,但同样怀着一颗善良的心。
&nbs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