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便是被这双手吸引的。”
“什么?”方黎突然有了兴趣,玩笑着问,“竟然不是脸。”
“脸当然好,可手更好。”谭诺笑道。
方黎被逗笑了:“什么意思?不要让我一点点问。”
“初见那天,你全身上下只有手是最干净的,很突兀。”
谭诺的指尖依然在仔细摩挲着方黎的手,又麻又痒,显然是故意的。
方黎努力忽略对方的撩拨,却还是不争气地呼吸急促起来:“……你到底想说什么?”
“那个时代,学西洋乐器的大多都是富家子弟,可你明显……”
谭诺竟然罕见地迟疑了。
“是个穷鬼,不用在意用词,”方黎很是善解人意地补充,“穷鬼,但学了小提琴,还不自量力地试图进乐团。说实话谭诺,你那个时候是不是在赌?”
“有一些吧,”谭诺倒是很诚实,“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你对手的在意。在那种生活下,手还能保养得那么好,证明你对音乐很重视,为此一定吃了不少苦头,受了很多质疑。”
方黎怔忡无措。
这些话,谭诺从前从没有讲过。
没想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这些连他自己都记不清的细节,对方却记得如此清晰。
他嗫嚅了许久,有千言万语,最终也只说了一句:
“还好……”
谭诺没有再讲话,就这么默默注视着他。
方黎被看得脸涨红,手也被人握着,动弹不得,他感觉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索性躺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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