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凛冽的寒风中,行走多时的两人终于看见不远处亮眼的盘山公路。
张九思已褪去一袭黑衣,换了身深蓝色棉袄,还是盛葳从附近的镇上给他买的。
为遮掩疤痕和过于锐利的眼神,他戴了顶毛线帽,帽檐压到眉骨,又用一条灰扑扑的围巾裹住半张脸,只露一双低垂的眼。
这副略显笨拙的装扮,用盛葳的原话来说就像个进城务工、老实巴交的乡下青年。
临行前,张九思将备好的干肉条撒在古宅阁楼处,金珠正立于梁上冷眼睨他,又不时展翅盘旋掠过两人肩头,似责问似告别。
“雪山才是它的故乡,”他对跟金珠拥抱的盛葳说道,“它比人懂得怎么生存。”
因为装备违禁,张九思更是百年“黑户”,两人只能选择监管松散的长途汽车。
开往北京的私家车没有多少,盛葳豪横地选择包车,张九思把行李塞进后备箱。
上车时司机无意瞥了眼他过于挺直的脊背,兴许是东北人天生自来熟,调侃道:
“小老弟当过兵?这身板儿够正啊!”
张九思随口含糊地“嗯”了声,走到车后排,等盛葳坐进里侧靠窗的座位才进去。
引擎轰鸣中,她忽然想起什么偏头凑近他,压低嗓音开口:
“记住,无论是谁问你,哪怕是张启灵,你只说是去寻金珠,顺便帮我解决了追兵,我向你打听的那些事一律不许透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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