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间庄子里,他穿的是下人儿子穿坏不要的破旧衣裳。而属于他的那些体面华服,却在另一个同龄孩子的身上。
那个孩子,是他下人的儿子。
在那天,庄子上来了一对陌生的父女,他们还带了七八个气派的弟子。
那个小姑娘长得真好看,走路,说话,什么都好。
然而当他看见那个穿樱色百褶撒花蝉翼纱裙的小姑娘帮他出头,替他抢回来他最为珍视、却被下人儿子夺走的一支狼毫,他突然对忍了多日的贫贱生活生出了怨气。
是啊,一个小姑娘都敢反抗,而他一介男子,竟是甘愿那般窝囊下去吗?
也是这般绝望的时刻,他愤然找上那对夫妻,告诉他们他的不满,对他们嘶吼让他们把他的东西还回来。
不想,那个男人却因此大动肝火,将他狠狠打了一顿。
那时他年幼,只记得自己和那个男人之间力量悬殊,他被打了满身伤痕。
那个夜晚,他躺在柴垛上,暗自发誓一定要成为世间最有能力之人,要将所有看不起他、不屑于他的人统统踩在脚下。
他逼自己的第一课,就是让自己把那个下人给杀了。
他在他的饭菜里下了毒。
别无办法,他那时候就想通了。
只有让对方死,才是一段博弈里绝对的王者。
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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