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淋的野猪。
原主就爱吃肉。胃口好时,一顿的食量比每天都要使用异能的雄性兽人还吃多。胃口不好时,勉强跟雄性兽人吃的差不多。
总之就是每顿都要有肉,如果没有那他们四个就遭殃了。
花朝叹了口气,以前原主吃肉有多爽,她现在减肥就有多苦!
“这猪肉我不想吃了,你们四个分了吧,还有以后你们出去抓捕猎物,我也要跟着去。”
这样能尽可能多的发现一些能吃的食物。
大家表示没意见,反正花朝去哪儿不是被保护着,刚好让她看看他们平时找食物有多辛苦。
玄鳞眼底闪过一抹黯淡。
他还以为又可以吃到花朝做的好吃的了。
尘景逸有火系异能,生火十分方便。花朝烤完玉米后,又把中午做的菜拿出来热了热全给了白泽。
石桌前,众人看着那唯一飘散着香味的食物,瞬间觉得手里的肉不香了。
一整根玉米烤好,花朝只吃了半个,剩下半个是内心挣扎许久她才舍得放下的。
躺在石床上,花朝把系统叫了出来。
“小六,我记得你说过这是一本小说世界,既然是小说那就有故事走向,怎么没听你提过啊?”
【宿主没问过我呀】
原来还真有故事走向,这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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