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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伦点了点头,表明自己同意了。
“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判断,哪些人更好下手,去行窃的呢?”
阿伦咬了咬牙,瞥了盖里斯一眼,有些不甘地开口:
“……看他们的鞋。”
他顿了一下,似乎不愿意多说,但又不想再继续刚刚的无聊话题,只好继续:“穿得太差的,不划算,没钱也没值钱玩意儿。穿得太好的,大多带护卫或者走路有戒心。”
“最好是那些看起来刚刚好的,像是从西欧来的,衣服不新不旧,神情虔诚但脚步生硬,一看就是不熟悉这地方……那种人身上往往带着些钱或者饰品,能换钱。”
“你知道那些朝圣者和在地的商人,有什么不一样吗?朝圣者走路会绕开摊位,生怕被纠缠;商人反而会直视卖家,像是在挑对手。前者多半是第一次来,但手里却会有一些旅费。”
盖里斯重新审视起阿伦,然后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行人,让阿伦去说一说他看到了什么。
“一个胡子刮得干净的西方男人,穿得像个低阶骑士,手里虽攥着念珠,却没在十字架前停留。”
“这很明显,他可能是个次子,但因为家里的继承破事,来圣地‘赎罪’,可他心里根本不信这一套,只是担心回去后就一无所有了。这样的人,身上多半是有不少钱的。”
在一次又一次后,盖里斯确定了一件事,阿伦眼中的世界,就是与一般人不同。
他能捕捉到许多被忽略的细节,并将之还原演绎……
就盖里斯所能听到一些只言片语来说,阿伦的这些推测,十个人里能对六七个。
“阿伦,你大可以换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和现在一样这么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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