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换了悠扬、悲伤、疯狂、摇滚和抒情五种风格,听起来混乱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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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歌……后半部分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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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烈开始对自我产生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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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告诉他,黄烨的艺术审美绝对是超一流的水准,但他实在是感觉这歌有点烂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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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需要沉淀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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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烨笑了笑,也不居高临下的批判,而是耐心的诉说道:“这是一首有些年代的歌,但从艺术角度上评价,她是无比华丽的,是稳坐神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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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核心是为了讲述一个可怜的男孩在杀人后接受审判的故事,五章故事用了清唱、咏叹、歌剧、摇滚四种风格唱法,表达了五种不同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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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虽然与民族无关,但附和我们公司抗争的主旨,所以才被我挑出来作为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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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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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烈听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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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对比,他感觉自己听的就单纯是旋律,而黄烨听的是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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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转念一想,程烈又问道:“可是,现在的年轻人听不懂英文,恐怕没法理解到这一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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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高雅的音乐,鉴赏难度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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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算是好了,读书学的英文还保留了一些。其他人要不就只会做题,要不在毕业后早还给老师了,欣赏起来可能还不如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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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碍事,看着歌词多听几遍,会喜欢的。”黄烨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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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烈没生在好的年代,也许对此感触不深。音乐的魅力是很可怕的,只要给他时间,自然能够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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